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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执行不能•申请人积极配合法院擒老赖

发布时间:2023-12-07 09:49:33 点击量: 3342

案情回顾

申请执行人龙某某与被执行人韩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荥经法院审理查明后判决,韩某某应偿还龙某某借款6500元。因韩某某未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龙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向金融机构、车辆登记部门、证券机构、网络支付机构、自然资源部等发出查询通知以及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均未发现被执行人韩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走访调查被执行人韩某某当时在西藏打工,并且具体位置难以得知。案件陷入“执行不能”的局面,执行人员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案。案件虽然以终本结案,但执行干警并未放弃对韩某某财产线索的查找,同时申请执行人龙某某沟通,希望其积极配合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韩某某的线索,并告知一旦提供线索执行干警会第一时间到场。

功夫不负有心人!两个月后,申请执行人龙某某给承办干警打电话,称其在县城某茶楼发现了被执行人韩某某。接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前往现场,成功找到被执行人韩某某。面对突如其来的执行人员,被执行人韩某某感到十分惊讶,执行干警随后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韩某某到法院接受调查,迫于面临被司法拘留的震慑力,当场履行了全部案款,案件得以执行完毕。

典型意义

实践中,法院在执行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如被执行人玩失踪,穷尽措施也查不到可供执行的财产等情况,可能使案件陷入僵局。而申请执行人作为与被执行人直接发生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对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财产情况的了解要更为全面。

所以在执行中,法院在敦促被执行人积极履行义务的同时,也需要申请执行人履行支持和配合义务,积极并向法院提供一切能查证的被执行人行踪、财产的线索,加快案件的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