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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庭履行 实现案件事了人和 ——荥经法院工作纪实

发布时间:2023-10-23 16:11:09 点击量: 3559

“还是法庭好啊,感谢法官帮助我们化解纠纷,使我们打开了多年的心结,重归于好”,当事人激动地说道。近日,在荥经县人民法院花滩法庭法官的主持下,成功调解了一起多年未解决的买卖合同纠纷,并当庭履行。

2016年,冉某为了装修房屋,在其亲友孟某处购买了装修材料,因冉某困难,故向孟某赊账。冉某多年来一直催要装修费用,但是冉某均以经济困难拒绝支付,于是孟某无奈将冉某起诉至法院。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从法理上来讲,本案法律关系简单、案件事实明确、争议金额小, 处理起来很容易;但是,从情理上来讲,原告因顾及双方的亲友关系,愿意在被告最困难的时候赊账予以帮助,而被告多年来一直拖欠不支付货款,被告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更是严重伤害了双方之间的情感。因此,如何修复双方的亲情,成为本案最焦灼的难点。

综上,承办法官认定,本案不适宜简单地开庭、判决,毕竟中国人的传统都很忌讳“对簿公堂”,于是法官第一时间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庭前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对被告进行了道德教育,让被告从内心里懂得感恩,感恩原告对其提供的帮助;同时也对原告进行表扬,充分肯定其对亲友慷慨解囊的行为。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也互相敞开心扉,把各自的困难都说出来,双方也表示了理解,最后握手言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荥经法院花滩法庭充分发挥“查明案件事实、实质化解纠纷,及时定分止争”的职能作用,以负责人的态度和勇气承担起时代赋予的职责和担当,积极对买卖合同纠纷、土地纠纷、劳企纠纷协调处理,使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庭前,为乡村治理提供了宝贵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