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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500元,领刑一年四个月 ——荥经县公、检、法开展防范青少年电信网络诈骗 专题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4-26 15:19:46 点击量: 3275

4月25日,荥经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涉青少年电信网络诈骗案。该案被告人孙某、李某、石某,仅为了500元的非法所得,在明知上级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而为其提供通讯帮助,协助上级骗取他人财物113300元。经法院审理认为三名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诈骗罪,分别对三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刑期并适用缓刑,并处八千元至五千元不等罚金。宣判后,三名被告人对判决无异议,并表示深刻认识到电信诈骗的危害,再也不会因贪图眼前小利而误入歧途了。

近年来,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呈现出犯罪主体年轻化、受害人群低龄化的趋势。为切实增强青少年群体的防骗意识和能力,遏制涉未成年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荥经法院联合荥经公安局、荥经检察院以公开审理案件为契机,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荥经中学一百余名师生旁听庭审,开展荥经县公、检、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宣传活动,通过真实的案例对青少年群体进行法制教育,“零距离”接受电信网络诈骗法治教育。


庭审结束后,法官、检察官、警官化身老师,结合庭审的真实案例,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一些常见诈骗手法进行解析,分享一些电信诈骗案例,让同学们更客观、全面的了解电信网络诈骗陷阱,提高青少年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能力。同时,荥经法院还制作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手册向师生们发放,将防诈知识带进校园、带入家庭,增强学生、老师、家长谨防诈骗、杜绝犯罪的法律意识。

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通过法官、检察官和警官的法庭教育,被告人的现身说法,让他们认识到,千万不能因贪图小利、想赚快钱而“帮助”他人“刷单”或为他人提供结算,误入电信诈骗骗局,同时通过此次旁听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正义与威严,提高了自身防骗、识骗能力。


代表、委员们则表示,此次庭审活动公开透明、程序规范。对荥经法院采用“庭审+普法”的方式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工作给予肯定,一致认为荥经法院在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既做好了审判工作,同时又做好了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阳光司法打下坚实基础。

今后,我院将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决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的高发态势,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利益,守好群众的“钱袋子”。同时,创新举措做好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法治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