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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日攻坚”--荥经法院“石榴籽”执行孕育民族团结花

发布时间:2023-02-07 10:44:44 作者:执行局 张伟 点击量: 2061

近日,荥经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涉少数民族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执行和解工作中充分尊重民族习惯,用少数民族群众易接受的方式促成和解,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助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走深走实。

案情回顾

2019年2月,被执行人泽某某在荥经做生意欠下5万元货款后下落不明,后该案经人民法院公告判决,泽某某未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给付义务。2023年1月,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全面梳理案情,查找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泽某某户籍所在地在道孚县,泽某某近几年与他人合伙做生意负债累累、母亲生病,再加之去年新冠肺炎疫情原因没有找到工作,泽某某对其欠债的事实一直不敢面对,办案法官多次与泽某某家人联系释明法律后果,最终泽某某经家人的劝导后主动到法院解决执行案件。

考虑到上述实际情况后,执行法官主动联系、协调双方当事人,一方面,向泽某某释明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要求其积极履行义务;另一方面向申请人讲清泽某某当前的处境,后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和解。

(执行案件现场)

典型意义

雅安素有“川西咽喉”、“西藏门户”、“民族走廊”之称。近年来,涉及少数民族的案件时有发生,该类案件不仅具有行为类案件本身“案件产生原因复杂、案件执行投入大”的特征,更因其中涉及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等问题,极易产生涉法涉诉信访。执行法官围绕雅安市打造“川藏铁路第一城、绿色发展示范市”的总定位,结合执行信访“百日攻坚”工作总体要求,在该类案件执行过程中贯彻“石榴籽”精神,通过善意文明执行,既维护了民族团结和地区稳定,又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